全省工商系统2017年度助企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7-03-17 15:20:10
全省工商系统2017年度助企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三大融资平台”助企融资成果,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融资服务力度,根据省局年度工作会议要求,制定助企融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以服务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经济发展为重点,各级局要积极组织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的开展,年内,地区局(包含指导县区局组织)组织银企对接活动不少于1次,依托“三大融资平台”力争实现年度“助企融资”同比增长8%。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到位。利用“3.15”活动日、工商对外服务窗口、重点走访企业之机,大力宣传《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办事服务窗口发放宣传单、融资联系卡、服务指南、融资知识手册等,帮助市场主体提高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意识、了解抵(质)押相关知识及登记办理流程,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相关服务政策。
(二)服务到位。落实“即时办理”制度,合理简化登记程序,推行“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对于手续齐全且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对登记材料复杂、急需贷款的企业,实行现场办公“零距离”服务;继续开展企业融资需求“大走访”,帮助企业盘点可抵(质)押物,促进全省中小微型企业、涉农企业运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盘活资产融通资金的能力大幅提升,使企业及时获得周转资金。
(三)助推银企“双赢”。各级局要积极与银行、评估、担保公司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联络沟通,及时掌握金融机构的贷款政策,积极向银行和担保公司推荐优秀企业,积极牵线搭桥,即时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双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合同、企业登记注册、商标等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联络渠道畅通,上报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情况分别由相应对口部门以市、州局(含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单位按月份上报省局相应部门,每个月5日前上报前一个月份的情况,每季度再汇总一次。各级局要加大“三大融资平台”建设的工作力度,建立助企融资联络员制度,实行跟踪式服务;强化与金融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创新融资对接工作机制。
(二)扩大成果宣传,营造互动氛围。各级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工商部门开展助企融资的政策措施、服务理念、组织实施的社会效果,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发挥职能,延伸服务领域。各级局要积极创新抵(质)押融资方式,探索除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可抵(质)押之外的新融资抵(质)押物,指导企业使用好浮动抵押、一物多押等进行融资,促进抵(质)押助企融资有新的突破。
各级局要及时收集整理助企融资工作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影视资料等),并以市(州)局为单位上报省局,做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附件:动产抵押登记融资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