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企业电子口岸身份认证方式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7-12-10 10:43:19
经与长春海关协商,本着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自2017年12月10日起,双方决定对企业电子口岸身份认证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海关部门将根据工商推送信息对企业电子口岸身份进行确认。企业无需单独前往工商部门进行电子口岸身份认证。
特此通告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