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03-09 09:30:59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1.招标主体: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招标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周期3年)
3.招标范围:长春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有权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律师事务所应连续运营5年以上。
4.2 投标人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不少于3人。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律师不少于2人,要求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所涉法律服务的成功经验。
4.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参加投标。
5.投标预算:预算人民币9万元(不接受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
6.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执业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工商局办公室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地点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609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
联系人: 石卫华
电话:0431-81766019、85279055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