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0-17 13:44:19
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局(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省局对《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进行了第四次修改,主要是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幅度进行了细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