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市州局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2-20 23:31:26
关于组织开展市州局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市州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吉工商办字〔2017〕54号)的文件要求,经省局研究决定,拟于12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市州局年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市、州工商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下旬至2018年1月上旬(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组确定)。
三、考核内容
以《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2017年度市州局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细则》确定的59项重点工作目标作为考核内容,集中考核2017年各地开展的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服务经济发展、基层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自我评估。各地要对年初确定的59项重点工作全面梳理总结,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做好接受考核各项准备工作。
(二)处室考评。由省局各相关处室单位对市州局第四季度平时考核打分,统计各市州局全年减分项目,并将市州局第四季度平时考核打分表和全年减分情况,于
(三)实地考评。
听,即听取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效果、比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对超时限完成或未完成的指标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
查,即查阅文件资料。重点查阅各项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佐证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计划、会议记录、部署文件、过程记录、检查验收报告、工作总结、业绩经验等。
看,即现场察看。对于有必要进行重点察看的工作项目,直接深入现场察看实际情况。
访,即征求各市州政府对当地市州局年度工作的评价。
(四)领导评价。
(五)综合评定。省局考核办按平时考核得分占40%、年终实地考核得分占40%、市州政府评价得分占10%、省局综合评价得分占10%的权重,对各方面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结合加、减分、下降等次和“一票否决”情况综合排序,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省局党组研究确定各市州局最终考核等次。
五、考核组成员分工
本次年终考核共分4个组。
第一组:
组 长:刘景平 省局副局长
成 员:关会平 省局公平交易处处长
张永存 省局市场处处长
崔益民 省局消保处处长
李光宇 省局广告处主任科员(联络员)
检查考核单位:吉林市局、延边州局
第二组:
组 长:刘顺昌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永才 省局个体处处长
杨成军 省局消审局局长
温德辉 省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 娟 省局法规处主任科员(联络员)
检查考核单位:通化市局、白山市局、梅河口市局
第三组:
组 长:王淑英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成 刚 省局企业处处长
刘正涵 省局基层处处长
曲春林 省局商标局局长
孟祥虹 省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联络员)
检查考核单位: 长春市局、松原市局、白城市局
第四组:
组 长:张太航 省局巡视员
成 员:徐少华 省局广告处处长
张光宇 省局合同局局长
杨 军 省消协秘书长
刘 磊 省局企业处主任科员(联络员)
检查考核单位:四平市局、辽源市局、公主岭市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是促进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充分履行职责,避免多头、重复考核,科学评定各地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考核组将采取集中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请被考核的地区对照检查考核内容和依据开展自查,做好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每个市州局的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三)严肃纪律。要严格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接受检查考核,防止弄虚作假,严禁为应对考核制造假文件、假材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严禁迎来送往、请客送礼等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检查考核公平公正。
联系人:省局办公室(考核办)温德辉、曹宇
联系电话:0431-85279002 85279102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