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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局宣传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1-16 11:06:48

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局宣传贯彻

《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扩权强县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

现将《吉林省工商局宣传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1115

 

 

吉林省工商局宣传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实施方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1811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工商总局关于积极开展宣传贯彻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17]202号)要求和1113日工商总局召开的全国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工商局宣传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实施方案。

一、宣传贯彻工作的意义

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完善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抓手,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赋予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将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二、宣传贯彻工作的目标

丰富多种载体,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各种资源,充分开展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系统培训和案例研讨,不断深化全省广大执法干部职工对新法的认识和理解,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创新执法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社会宣传,一方面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和自律经营意识,营造和维护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另一方面提高社会群众的知晓率,普及法律常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公平竞争、充分竞争的市场氛围。

三、宣传贯彻工作的内容

(一)全面开展执法培训工作。

1. 省局计划于12月份举办一期全省竞争执法骨干培训班,拟培训执法骨干150人。向参训学员讲解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内容及相关法律释义,通过新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对比学习,加深对新法的理解,选拔一批执法骨干参与日后全省普法宣讲和全系统培训工作。坚持分层培训的原则,省局重点组织好各地、市、州局的培训工作,各市、州局要抓好本地区各县(市、区)局的培训工作,按照总局要求,要在20185月底前全面完成对新法的培训工作任务。

2. 2018年一季度,省局举办两期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班,拟培训执法骨干320人,结合全省竞争执法工作实际,重点指导基层竞争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基层执法工作水平。省局还将抽调执法骨干成立全省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巡讲团,走进基层开展巡讲活动,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

(二)大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全省系统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提高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效果。切实做到社会宣传工作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网络有痕,报刊有迹,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晓率,为下一步开展竞争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1. 省局计划制作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普法宣传公益短片,利用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形式进行社会宣传。省局将与新闻广电部门沟通协调,在省内主流媒体发布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普法公益广告。各地要主动与当地新闻媒体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省局拟组织一次网络在线访谈或电台在线访谈活动,向社会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知识,解答群众关于新法的在线问询。各地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在线访谈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知识问答、有奖竞猜等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宣传。

3. 省局将印制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普法宣传手册,拟印刷不少于1万册,发放至各地,供各地宣传学习使用。各地也应印制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宣传画册等宣传材料,深入各市场主体开展送法上门和宣传活动,提高各市场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

(三)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交流研讨活动。

12018年上半年,省局计划联合省内相关高校,组织全省贯彻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研讨论坛。邀请法律专家学者,邀请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同志,同全省系统执法骨干开展执法交流,提升全省系统竞争执法工作水平。

2. 2018年下半年,省局计划组织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暨竞争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对各地自新法颁布以来查处的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件进行交流学习,分析研讨,总结竞争执法工作重点难点,为进一步有效落实竞争执法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3.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的研讨交流活动,成立专案小组,查办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违法案件,并积极向社会曝光宣传,提高工商机关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宣传贯彻工作的要求

(一)增强大局意识,抓紧抓好落实。各地要站在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站在深化改革的立场,把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务求实效。要加强学习研究,认真按照省局方案要求,早筹划,早部署,早落实,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丰富宣传贯彻活动的载体内容,紧抓教育培训与社会宣传两条工作主线,引导执法人员尽快适应新法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扩大社会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畅通投诉渠道,依法查办案件。各地要按照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提高案件线索处理效率,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对属于工商部门职责的,要提高查办效率,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用好用足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的行政监管职能,以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突破口,以仿冒、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调,提升工作水平。各地要树立社会化监管理念,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行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强化社会监督和社会协同监管,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破解工作难题,努力形成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与行业规范相结合,优势互补、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水平。

(四)强化责任意识,保障工作落实。省局将宣传贯彻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竞争执法办案工作纳入各地2018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有序落实。省局将按总局的部署,依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全省实际组织开展竞争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地不正当竞争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各地要对照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程序办案,及时录入和公示案件信息,保障全省竞争执法工作有序推进。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将本地区依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自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3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一并报送省局。

各地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和社会宣传活动后要随时形成工作总结,连同相关宣传材料和现场影像资料报送省局,省局将各地总结报送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择优向总局推荐在全国宣传。

    联系人:张云翔    联系电话:0431-85279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