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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更新时间:2016-08-15 11:03:18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交办函》(吉政办议字〔20161号)要求,省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精神,把倾听代表委员呼声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把代表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扎实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接收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建议提案1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3件为主办件,4件为协办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2件为主办件,4件为协办件);党派团体提案2件(均为协办件)。内容涉及品牌建设、虚假广告整治、网络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目前已全部办结完毕,实现了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将其做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工商各项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求与年度工作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办理工作。在收到今年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交办的提案建议后,我局第一时间制定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工商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坚持三级承办、专人负责的原则,每件建议、提案都要经处室领导初审、分管领导把关、办公室统一审核报经局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由专人办理,专人答复,切实保证办理工作质量。

(二)规范程序,提升实效。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我局坚持把沟通工作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的全过程,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努力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的过程。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全面实行领导领办督办、当面协商制度,由主管领导全程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办建议提案由分管领导上门走访,协办建议提案由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上门沟通情况,分管局长每周听取一次承办处室办理情况汇报,并及时协调处理新情况和新问题。强调“不沟通不回复,沟通到位再回复”,将沟通从“案中沟通”向“案前沟通”和“案后沟通”前后延伸,通过“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沟通,形成了与代表委员在思想认识上、解决措施上和办理成效上的良性互动,确保了办理、答复更具针对性,做到了承办过程中办实事、抓落实、求真效。

(三)注重结合,推动工作。今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全局工作的融合度,力求通过办理工作来有效解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省工商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结合起来,做到站位高、思路清、定位准。二是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推动全局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综合调度,力求取得实效,推动当前工作,让代表委员们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三是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促进全面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代表、委员所提内容,通过深入宣传、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优化服务和开展调研、走访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办理工作成效,推动工商工作健康发展。

三、落实情况

今年,我局收到的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商标品牌建设、虚假广告整治、网络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多个方面。为实现办理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相互结合、促进,推动办理工作质量和业务工作质量的双提升,我们结合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从实际出发确定了今年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

(一)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切实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企业品牌保护和扶持力度的建议》、《关于推行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及企业法人信誉进行融资的建议》、赵志武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实施品牌吉林战略的建议》、张显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加工企业执行“吉林大米”品牌标准的建议》、吕岩峰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牧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姜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华老字号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李铁顺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字号保护开发的建议》以及吉林省民革提出的《关于强化长白山天然矿水资源法律保护机制的建议》所列问题都是涉及或者部分涉及我省商标品牌建设方面的工作,省工商局作为商标监督管理部门,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指导服务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全省工商系统实施“三书五进”工作法,落实“一所一标”工程,深入开展商标行政指导工作。特别是今年5月,又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并以省政府名义转发,对“十三五”时期全省商标品牌发展做出了规划安排,从扶持技术创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支持企业广告宣传等5个方面对知名品牌发展给予政策支持。截至目前,我省共有有效注册商标86541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45件,吉林省著名商标1440件,地理标志商标50件。在此基础上,坚持以保护驰名、著名、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十二五”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154件,案值4901.81万元,罚没1812.75万元,有力维护了广大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职能,加快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服务全省经济发展。一是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全省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二是扶持引导企业提高商标品牌建设能力。三是持续加大品牌培育工作力度。四是维护公平有序的商标品牌发展环境。五是大力营建商标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二)狠抓虚假违法广告清理整治,着力解决以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为主的虚假宣传问题。针对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药品宣传虚假广告打击力度的建议》所列问题,我们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卫生厅、食药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十余个广告监管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和清理虚假违法广告,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1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查办违法广告案件321件,收缴罚没款621.77万元,曝光违法广告12批次,停止广告发布1064条(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0余份。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数据中心数据显示,我省广告违法条数和广告违法条次分别由1月的1811条、5732条下降至12月的5条、65条;广告条数违法率、条次违法率分别从1月的18.08%3.44%下降到12月的0.11%0.07%,整治效果明显。今年,我们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广告法》,按照姜有为副省长年初批示“要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广告市场秩序好转”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大众传播媒介单位广告发布的监管,加大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清理整治力度,引导和监督媒体净化广告发布环境,着力做到“五个加强”: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对监管对象的事前指导,加强对新闻媒体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的监督,督促新闻媒体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二是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配合。健全和完善信息沟通反馈、曝光、约谈、告诫、广告案件移送、违法“黑名单”、停止广告发布、行政处罚与司法追责衔接等工作制度,提升监管合力。三是加强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工作。严格按照新《广告法》处罚标准,对药品、医疗和保健食品等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典型严重违法广告和屡查屡犯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的并案处理,坚决按上限处罚。四是加强广告专项监管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广告监管工作流程,统一广告监测方式和内容,尽快开展省市县三级同步预警跟踪监测,及时制止和纠正广告违法发布行为。五是加强网络广告监管制度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规范网络广告监管工作流程,提升网络医药广告监测监管能力。

(三)着力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努力营造有利于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针对提出的《关于如何规范微信营销市场监管的建议》所列问题,我们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新《商标法》实施,就抵制商标侵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向社会进行了广泛的法律法规宣传,同时还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要求,专门部署微信营销市场宣传教育工作,并适时发布微信消费警示,不断促进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知假买假、知假售假等行为,倡导社会共治,共同构建起安全的网络商品交易环境。针对微信营销市场监管法规滞后问题,我们还专门向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提交立法计划,积极跟进工作进展,为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做出了积极努力。下一步,针对王金键委员提出的“通过签订经营协议、进行实名认证、完善评价机制等方式,提高微信营销门槛”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组织研究,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汇报,统筹研究解决办法。

(四)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方式和手段,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针对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管控制产能过剩的建议》所列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全面落实“先照后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农用薄膜行业准入条件》等法律法规为农膜生产、加工企业办理登记。同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继续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促进全省产品质量不断提升。针对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的管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所列问题,我们通过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先照后证”、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开展“五证合一”和“两证合一”改革、开展企业、个体户简易注销试点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引导流动商贩“进场经营”。针对提出的《关于全省立法规范电动(燃油)助力车管理的建议》所列问题,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持续强化电动助力车等重点交通工具类商品监管力度,先后受理消费者关于电动助力车投诉98件,举报16件,办结114件,办结率100%,并持续督促电动助力车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管控机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电动助力车行业销售行为,对存在销售“三无”产品的经营者依法采取下架处理,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快处理消费者有关电动助力车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针对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所列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一是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建设,发挥企业信用监管作用。二是加强源头治理,指导经营者广泛推行引入“先行赔付”和“首问负责”制度。三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促进经营者诚信自律。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全省安全放心消费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