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更新时间:2017-08-14 09:07:31
吉林省工商局、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决定于2017年8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流通领域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促进文物市场的健康发展。此次行动主要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文物行为,查处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的违法案件,清理违法经营主体,有效震慑非法经营者,提高全社会守法经营、合法收藏意识,完善文物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有效维护文物市场秩序。
主要工作措施:1、严把文物流通市场准入关。以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文物收藏单位为重点,对文物商店未经过许可销售文物及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文物拍卖企业未经许可拍卖文物及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商业活动、文物以及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企业销售文物未依法备案或记录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规范文物流通市场经营行为。以古玩(文玩)和旧货市场、涉及文物经营活动的特色商业街、文物旅游景区等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并执行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强化文物网络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对经营“旧物”、“古玩(文玩)”、网络交易平台等互联网网站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无资质从事文物经营,无资质从事网络文物拍卖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