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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个体、农合年报抽查工作

来源:通化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6-03-17 15:22:02

按照省局《关于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从7月16日至10月30日开展了全市2013、2014年度个体工商户和201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抽查工作。本次个体年报抽查共抽取经营户2840户,核查2840户。其中2013年核查户数1307户,正常129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8户;2014年核查户数1533户,正常1525户,注销等其他情况2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6户。本次农合年报抽查共抽取经营户50户,核查50户,正常46户,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2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1户,注销等其他情况1户。为了做好年报抽查工作,通化市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年报抽查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年报抽查是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市局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积极应对,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学习。市局组织召开年报抽查工作培训,各基层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和年报抽查方案,明确年报抽查的重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针对一般检查信息和重点检查信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不同方式进行。
     三是加大宣传。在抽查工作中,遵循“边检查边宣传,以点带面扩影响”的工作思路,加大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利用红盾网、公告栏、LED屏、QQ群、微信等媒体,提高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抽查监管的震慑意义,促进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
    四是强化落实。通过分类通知,立足实际的原则,了解企业信息,做到通知到位、要求明确、预约守时。在实地核查前做到“三查”,即查业务登记信息、查业务变更信息、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实地核查提供有效资源。抽查中做到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同时利用抽查的时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理。针对经营户不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等事后监管措施。
    五是明确责任。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将抽查业户按照管辖单位划分并下发各区县。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检查,并成立督导组对各地的检查工作进行督察。
    通过此次年报抽查发现部分业户对公示许可信息、出资信息等即时信息知晓度、重视度不够,不能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还有个别业户年报信息也有填报的疏忽,出现填写错误等其他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同时,由于今年是首次开展年报抽查工作,很多同志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抽查方法不熟悉,导致抽查进展较为缓慢,抽查结果公示不够及时。 今后,市局将在设立和日常工作中加强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对信用公示相关法规、条文的学习指导,进一步开展好信用信息公示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