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吉林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更新时间:2017-04-07 15:37:33
近日,吉林省工商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六项禁令》,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据了解,吉林省工商局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局法规处下设办公室,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部署,谋划制定有利于全省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措施,研究处理影响软环境建设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将按照明确的工作分工,积极履行软环境建设的主体责任,把软环境建设融入到工作内容和服务方式中,切实抓好抓实软环境建设工作。
《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六项禁令》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推进法治建设,严禁胡作滥为。即坚决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程序,加强法治监督;严禁违规检查、违规处罚、违规收费等行为。二是推进阳光政务,严禁暗箱操作。即推进政务公开,公布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公开办事流程,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私下交易等行为。三是推进随机抽查,严禁任性监管。即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建立科学的涉企检查机制;严禁根据自己的喜好偏误、亲疏远近等选择性、趋利性、倾向性监管。四是推进文明执法,严禁野蛮粗暴。即倡导人性化执法方式,在执法中采取文明的态度、方式等,减少并努力消除监管矛盾;严禁侮辱、谩骂、暴力等损害相对人尊严的言行。五是推进廉政建设,严禁吃拿卡要。即倡导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筑牢思想、道德、法律和政治纪律的防线;严禁在监管和服务中采取巧立名目、暗示、索要等手段盘剥相对人。六是推进服务建设,严禁怠政懒政。即打造服务型工商,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待群众要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解决,使其舒心满意;严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散懈怠、无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