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五权”指导干部人事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在阳光下运作---省局人事处
更新时间:2012-05-23 09:54:23
坚持以“五权”指导干部人事工作
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在阳光下运作
省工商局新一届班子组成以来,为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以“五权”为指导,改进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打破推荐、考察、党组决定的传统用人方式,实行“全过程公开、全方位选拔、多角度考量、多环节差额、背对背票决”的选人用人方法,坚持做到“凡提必考、提职必竞”,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有效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2009年以来,省局党组先后组织竞争上岗5次,提拔任用正处长10人、副处长11人,没有出现过失察失误,得到了全系统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较好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一、坚持制度规则,防止随意随便,在“依法确权”中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局党组和人事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在选人用人过程中,一是坚持按法规办。认真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人事工作法规制度,建立健全人事任免调整等各项具体规章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业务流程,并强化监督制约,努力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二是严格按程序走。在干部选拔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细化各项干部人事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特别是在干部竞争上岗选拔配备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布职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组织考察、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任职公示等环节步骤开展工作,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三是自觉按要求做。局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按照“凭实绩、看能力、重品行、顺民意”的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形成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的选人用人工作良好局面,推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做到信息对等,机会公平,在“阳光示权”中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局党组自觉把公开、公平、公正贯穿于干部选拔的全过程,努力为大家创造均等的竞争晋升机会。坚持做到:该公开的一定公开。党组竞争选拔干部决议形成后,在第一时间通过《吉林工商报》、吉林工商网站、《吉林工商》杂志和吉林省工商局OA办公系统及时向全系统发布公告,将公开选拔的基本原则、岗位职数、参与竞争的资格条件、考试安排以及笔试、面试的方式方法等向全系统干部公开,使广大群众都有“知情权”,都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参与竞争。该保密的必须保密。为实现公平公正,防止出现跑题漏题等问题,笔试面试的命题,专门委托省领导干部考试中心聘请专家进行入闱封闭命题,除局主要领导参与审题外,系统内任何人不接触试题。命题人、命题地点、试卷印制地点都全部保密。面试时,面试人员的姓名全部用数字序号代替,出场顺序在面试开始前通过抽签临时确定,杜绝人情照顾现象。该严格的坚决严格。在2009年6月,组织全省工商系统2200多名干部参加了处科级竞争上岗任职资格笔试。为考出真实水平,笔试环节,统一安排在地方大学封闭进行,聘请大学的老师进行监考,应试者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局领导则带领巡视组流动巡查考场,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发生作弊行为。面试环节,考官组除省局领导外,还邀请了省委有关领导部门同志参加,并占到了面试考委的四分之一还多。同时还邀请一批省、市两级的一般工商干部旁听,监督和见证整个过程,让干部群众使用好“监督权”。在阅卷环节,分割、隐藏考生信息后,客观题由计算机读卡评分,主观题采取“双评加仲裁”的阅卷方式,面试分数当场亮分,防止“暗箱操作”,实现了一视同仁。
三、实行全程差额票决,变少数人“点将”为民主“选帅”,在“改革限权”中使隐性权力显性化。为确保“优中选适”,充分彰显民主、尊重民意,局党组采取全程差额的办法,分四步确定拟提人选:一是差额确定面试人选。对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竞争的干部,按竞争职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二是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群众测评和领导测评四部分的总成绩,再按照竞争职位1:2的比例,由竞职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三是差额确定票决对象。对考察对象定性评价分析、定量比较衡量,并尊重群众的“参与权”,在充分考虑竞争人员民主测评情况的基础上,再对其任职时间、学历状况、历次考核及奖惩情况等进行量化,经全面分析评价,最终确定提交党组进行票决的对象。四是局党组以差额票决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在听取票决对象笔试、面试、测评及考察情况的汇报后,以党组会票决的形式决定公选最终人选。这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一把手”自己削去了自己的权力,使得干部任用决策真正成为了党组的集体行为、集体意志和集体智慧。通过这种全程差额、逐轮淘汰的选拔方式,真正让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有效地防范了干部选拔任用中权力失控、少数人说了算等用人不公问题。
四、注重实绩,放开眼界,在“科学配权”中把干部选准用好。为选准选好干部,局党组注重全方位选拔、多角度考量,最大限度地把人才资源吸纳进来、配置科学,通过竞职实现优中选优、人岗相适。首先,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我们自觉走出在本单位、本部门提干部的狭隘思维,树立“大工商”意识,在更大的空间里去选拔任用干部,做到了“两突破”,即:突破省局机关和基层工商局的界限,突破省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的界限。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晋升正处级职务的资格条件,在任职资格笔试中成绩合格,就可报名参与省局正处长职务的竞争。近两年,在参与竞争的40多名副处级干部中,有8名是市、州工商局的副局长,其中4人通过竞争成为省局机关处长、事业单位领导。其次,实行多角度考量。局党组积极推行以能力素质为核心的测评体系,考核方式和内容从重考知识向考能力、考素质并重转变。笔试和面试紧扣工商工作实际,注重围绕岗位的专业特点进行,并重点测试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用科学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临时抱佛脚、临考翻书本的人无机可乘。同时不忽视干部平时表现,坚持经常性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和全面考察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认可和群众公认相结合,增强了考量的全面性、准确性,防止了“工作繁忙的考不过工作清闲的、经验丰富的考不过死抠书本的”等现象。再次,培养人事干部良好作风。对人事干部要求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人员合理分工,加强监督制约、工作制衡,历练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工作作风,为不坚定不移地实现党组意图,用细致入微的作风选好干部提供了组织保证。从几次竞职选拔成功干部看,有优秀女干部,有高学历人才,有优秀的年轻干部,也有经历市州局下派锻炼的业务骨干,还有从市场管理员干起的市州局基层领导干部。虽然成长经历不同,但干得好、考得好、选得上的特点得到了集中体现,实现了用当适任、用当其时、用当其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了胜出者服众、落选者服气。
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主要在三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意识。始终把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作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学习与宣传双管齐下,加大力度,拓宽途径,营造氛围,不断深化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
二、严把“五关”,树立良好的干部选拔风气。一是把好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上方案。二是把好民主推荐关。凡民主推荐不入围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三是把好组织考察关。考察对象确定之后,及时发出考察预告,通过不记名投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增强干部考察的准确性。四是把好讨论决定关。在研究任用干部问题上,局党组坚持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民主测评结果中提拔票未超过规定人数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意见的不上会”。表决时,党组成员一人一票,未获半数以上的不任职。五是把好任前廉政谈话关。坚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通过谈话进一步增强新任职干部的廉政意识和管好部属的责任感。
三、加强群众监督,确保干部选拔公开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要求委全体机关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考察阶段认真听取干部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让全体干部切实感到,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自己也是有发言权的,从而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