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满工商分局立案查处八起种子生产企业促销涉嫌违法行为
作者:范丽华 更新时间:2016-04-26 14:08:32
针对农资商品监管专业性强、隐患大、时间短、任务重、涉及部门多的特点,丰满工商分局在总结历年监管经验教训基础上,积极整合相关部门监管资源,优势互补,采取三项联动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截至4月1日,该局已对8家种子生产企业涉嫌扩大种子产地宣传、种子数量不足等系列违法行为,进行了案件立案查处。
一、联合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种子、化肥上市前夕,分局主动与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组织辖区内所有的53户农资经营者,利用一天时间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培训。各部门从自身农资监管职能的角度,结合辖区特点和典型案例,对新修订的《种子法》、农资监管办法、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甄别、转基因农作物解读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使农资经营者通过此次培训全面、系统地掌握了农资经营中需要遵循的所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较好地提高了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以及自觉抵制经销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和能力。
二、联合检查农资市场。截至目前,该局先后3次协调市农委、市植保站、市土肥站、区技术监督局、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等部门联合检查农资市场,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销售禁用农药、化肥标识和质量、种子是否经过审定、种子化肥促销宣传情况,以及种子销售中存在的数量不足、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各部门借助联合检查平台相互交流、专业互补,及时调整监管交叉存在的问题,确保部门之间农资监管不缺位、不越位,配合紧密。例如,新《种子法》施行后,直接负责种子质量监管的农业主管部门实行种子索证索票制,为种子经营者提供了票据粘贴台账和审定公告目录等。对此,分局取消了查验种子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重点对种子数量不足、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监管。
三、联合查办农资违法案件。分局与区技术监督局联合开展农资案件查办工作,突破了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行政机关管辖权限问题,有效地打击了“空白地带”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区技术监督局接到举报称,某化肥厂的化肥有质量问题已进入流通领域。得知情况后,分局即刻派人到现场配合,既解决了技术监督局没有管辖权的问题,也锁定了涉嫌违法行为,避免劣质化肥流入农户手中影响农业生产。在化肥的抽检和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的案件查办工作中,两部门密切配合,避免了不法经营者钻行政机关管辖权的空子,逃避监管和处罚情况的发生。截至目前,该局已与区技术监督局联合对两起涉嫌生产经营劣质化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