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严防严查传销和违法会销
更新时间:2017-11-02 14:55:42
近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开展宾馆等重点场所防控传销、违法会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工商部门将与宾馆、酒店、礼堂、度假村和剧场等重点公共场所签订《责任书》,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发现涉嫌传销活动不及时上报,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一些违法会销坑人的报道屡现报端,这些违法会销专门针对老年人,高价销售保健品,而这些保健品吃后根本没有效果,甚至延误老人病情,危及生命。长春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宾馆等重点场所防控传销、违法会销工作。将宾馆、酒店、礼堂、度假村、剧场等重点公共场所以及举报投诉相对集中、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重点部位列为重点防控区域。各级工商行政机关负责人将与企业签订《重点场所防控传销、会销责任书》,建立联系制度,开展抵制传销、违法会销普法宣传教育,实时监管。
《实施方案》中要求,各重点场所要对会议主办企业、培训内容、参加人数等进行登记,认真核实会议培训内容,主动发现会议培训过程中存在的涉嫌传销、违法传销行为,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