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整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果
更新时间:2017-10-25 14:20:09
今年4月以来,省局组织开展了进一步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对限制竞争、商业贿赂和傍名牌行为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整治行动中,全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加大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吉林和白山市局先后对某市公交有限公司在办理乘车卡强制收取乘车卡年费、某机动车监测有限公司收取不合理拓号费、某物业公司违规收取防盗门费、有线网络建设费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加大案件督导和执法能力培训力度。邀请总局讲师团专家进行授课授课,培训执法人员180人,提升全省反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监管水平。截止目前,共对使用“云天化”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销售仿冒“牛栏山陈酿42度”酒、销售医疗器械中商业贿赂、销售温热电位治疗仪中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线索督办13件,罚没金额342万元。三是下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四是推行行政指导服务工作模式。长春市局共对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能够立即改正并消除影响的741件一般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指导,扶持了企业发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截止目前,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213件,案值4964万元,罚没金额1147万元。